近日,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涡阳法院审理一起售卖“三无”种子的案件,被告人邓某某因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邓某某开了一家农资门市部,主要经营化肥、种子和农药。2021年5月,邓某某从一位外地人手里收购了一批“三无”“冀酿二号”种子,在农户马某前来购买高粱种子的时候,邓某某便用白皮包装的“三无”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以每斤60元的价格销售给马某180斤。后来,马某使用该种子自种并帮邢某等人种植高粱作物面积共计200亩,种植后高粱出现苗芽不齐、品种杂情况,导致高粱大面积减产。经涡阳县农业农村局认定:“冀酿二号”高粱种子(白皮包装)系假种子,马某等种植户遭受农业生产损失1868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明知是假种子仍销售给他人用于种植并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