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睢宁县县道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正常行驶在县道上,当开到一处麦草堆时,车辆突然打滑,撞上了对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骑车女子被撞飞。司机赶忙下车查看,但不幸的是,女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民警表示,是路面上堆积的麦草造成了车辆打滑,民警判定,驾驶员疏于观察,以及农民夏某违反规定在道路上晾麦草,两人都要对事故负责。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很多农民表示不理解:“车不是晒粮农民开的,人不是晒粮农民撞的,为何晒粮农民也要负责?”对此,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法官王雪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王雪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在道路上晾晒麦草不仅会给车辆、行人行走带来不便,还是交通事故的极大隐患。所以在公路上晒麦草引发事故肯定是要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对应的责任的。但是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也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其未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没有对路面状况加以注意,引发交通事故,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所以交警的分责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具体责任的分责情况,还是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酌定。
我觉得还应该给晒麦草的农民朋友们提个醒,多数农民一直以来这么做,但不代表它是正确的,而且晒麦草引发事故以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再退一万步说,司机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咱们作为农民来说,没有保险,挣钱本身就很辛苦,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珍惜我们的劳动果实,不要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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